壓實線屬于違反禁止標線指示,處扣3分,罰款200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對違反禁止標線指示違法行為按規定處200元罰款,扣3分。
一般,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經常加劇道路擁堵程度,而且在城區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路口隨意變更車道引發的刮擦事故占很大比例。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規定: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1、行駛過程中壓線、越線、單、雙黃實線的;
2、在禁止停車路段、臨時或長時間停車的;
3、在不允許調頭的路段掉頭,禁止左轉彎的路口左轉,都屬于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禁止標線即地上的黃實線和禁止停車標示,壓上去即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4、交叉路口不按路面導向標線行駛在相應的車道,同樣屬于違反禁止標線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