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交通事故現場拍照取證,為了省時省事省力,不影響道路交通,最多拍6張照片即可。
交通事故現場照相的任務概括起來有兩個方面,一是記錄現場,二是提取痕跡。
1、記錄現場
照相技術的最大特性是紀實性。它能在幾十分之一秒或幾百分之一秒、甚至幾千分之一秒內把客體的影像真實無誤地記錄下來。
照相的真實性和可信性是其他任何藝術都無法比擬的。它能將現場發生的地點及所處的地理位置,車輛型號、停車位置、視距條件、制動距離、尸體位置以及車、物、人之間的關系真實無誤地記錄下來,使沒有到過現場的人看了照片后,知道事故發生在什么地方、發生了怎樣的情況。為分析和研究事故現場提供了可靠的資料。
2、提取痕跡
交通事故發生時,一般都會在肇事車上留下一定形式的痕跡。特別是車與車、車與物碰撞形成的痕跡它是事故雙方以運動形式所留。從接觸到靜止的過程中,其運動的情況不一,形成的痕跡各式各樣,現場照相人員都要認真細致地將這些痕跡的形狀、大小、顏色及細微特征等拍攝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