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速公路發生輕微事故怎么處理
輕微交通事故處理方法民警介紹說,發生僅造成財產損失或人員輕微傷的交通事故、車輛能夠移動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處理:
1、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采用攝像、拍照、標劃事故位置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現場證據;
2、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3、當事各方互留電話號碼或互換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暫保管,共同前往指定地點協商處理或到附近高速交警大隊處理;
4、當事人經自行協商達成賠償結果的,填寫《協議書》由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各執一份。或以文字方式如實記載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駕駛證號、機動車牌號、車型、投保公司、保險憑證號、保險有效期、碰撞部位、交通事故發生基本情形、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等內容,由當事人共同簽字確認;
5、迅速報警。高速交警大隊通過當事人電話報警了解現場情況后,利用“電話指導交警工作法”電話指導處理。
二、輕微交通事故
是指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的,不涉及人員傷亡,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如僅車身前后保險杠,車燈,引擎蓋,門窗,后視鏡等外部部件損壞,車輛可以繼續駕駛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