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追尾事故交警怎么處理
輕微交通事故是指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的,不涉及人員傷亡,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如僅車身前后保險杠,車燈,引擎蓋,門窗,后視鏡等外部部件損壞,車輛可以繼續駕駛的。
追尾事故中,一般情況下在后的追尾方要承擔主要責任,特殊情況除外。如果前車突然停車造成追尾,交警根據事發路段,雙方的限制車速,后車與前車的規定安全距離,判定責任大小。
交警在處理追尾事故中,若碰撞不是很厲害,就按照簡易程序處理,簡易程序處理書中,最上面是甲乙雙方的資料,中間是誰違反了交通法的第X章第X條,然后是由X來負責什么責任。然后最下面是調解欄,一般警察會吧這次事故的損失情況寫在上面,如果有糾紛的話會稍微調解下,也寫在上面。然后,警察這里就完了,你們雙方還要把駕駛員、車輛、強險的復印件、事故損失的復印件一起歸檔后就結束了。給你們雙方一人一份。如果調解無效的話,會直接給你們事故認定書,讓你們到法院去進行訴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