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事故處理
1、放好警示牌。發生交通事故后,無論是在行駛道路上還是在不影響行駛的道路上,首先要做的就是在車后豎起警示標志。
2、互看證件。發生了輕微的交通事故后,必須要互看相應的證件,也就是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如果遇到了證件不全的,比如忘記帶駕照的,那就要立即報警等待處理了,因為開車不帶駕駛證后果大家都知道。
3、拍照取證。現在的手機很方便了,一旦發生了車輛碰撞就要及時拍下相互碰撞的部位,還要注意要清晰的拍攝車牌號碼,這點很重要。
快處快賠注意事項
1、發生適用快處快賠道路交通事故時,請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須開啟示廓燈和后位燈,并在車輛后方放置警示牌,拍攝現場照片后立即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安全地點。
2、對未及時撤除現場,造成交通擁堵的,給予罰款200元的處罰。
3、撤除現場后,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事故責任。對于自行協商但未使用交管12123手機APP或微信公眾號等進行在線處理的,當事人應當到事故保險理賠服務中心進行后續事故處理及財產損失評估;對于自行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民警在線處理或到就近的交通事故快處快賠中心進行處理。
4、對6個月內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或微信公眾號等處理道路交通事故3起及以上,或者12個月內特定車輛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3次及以上的,當事人應當報警等候處理。
保護現場立即報警的情況
1、機動車無號牌或者無檢驗合格標志的;
2、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3、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4、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5、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6、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