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輕微交通事故處理法定流程
1、事故發(fā)生后,應第一時間開啟危險警示燈(俗稱“雙閃”),并在車后放置危險警示標識,以便提醒后方車輛注意繞行,避免二次事故發(fā)生。
2、檢查對方駕照及車輛手續(xù),其中車輛手續(xù)包括:車牌、年檢、行駛本及交強險等。確認對方是否為無牌車輛,駕駛員是否存在無證駕駛或酒駕行為,如果發(fā)現(xiàn)上述任何一種情況,就應立即報警,并且不能移動車輛。
3、對事故現(xiàn)場進行拍照取證,一張可以說明事故發(fā)生地點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張車輛發(fā)生接觸部分的特寫照片,最好把當事司機與車輛的合影也拍攝下來。以便日后向保險公司索賠時有據(jù)可查,同時也可以避免對方車主“賴賬”。并在雙方就事故責任達成共識之后,將車輛移至不阻礙交通的地方。
4、雙方致電各自投保的保險公司,告知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及損失情況,并獲取報案號。
5、得到報案號后,就可以填寫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xié)議書,如果沒有也可用白紙代替,但要注明事故情況、雙方信息、明確事故責任,最后由當事人在紙上簽字即可。
6、雙方互相確認聯(lián)系方式,以便事后聯(lián)系進行定損索賠。需要注意的是,單方責任事故需到全責方保險公司定損索賠;雙方同等責任事故則可到任意一方保險公司定損索賠。
二、車主在處理輕微交通事故時候,要注意以下流程
1、保護現(xiàn)場不要破壞,打電話給交警和保險公司到場處理。需報上車牌號、車主姓名、保險單號、駕駛員姓名、對方車牌號等信息,取得報案號碼。
2、保險公司派人到現(xiàn)場拍照取證(保險公司有時不到現(xiàn)場,只到理賠中心)。
3、雙方將事故車輛共同開到交警快速理賠中心(輕微事故交警不到現(xiàn)場),填寫快速理賠確認書,交驗行駛證、駕駛證。
4、交警受理調查,確認事故責任歸屬。
5、理賠中心初步估算事故損失,按雙方各自應承擔的責任,預交維修費用(押金),保存好收據(jù)。
6、車輛維修,修好后取回車輛。
7、持保險單到保險公司理賠中心,取得定損單。
8、到交警理賠中心維修廠家柜臺交驗定損單,取得維修發(fā)票(預交押金多退少補)。
9、到報案受理柜臺,交驗維修發(fā)票,取得事故責任確認書。
10、將事故責任確認書、車主身份證復印件、車主銀行帳號、定損單、維修發(fā)票等一定交保險公司理賠中心。
11、保險公司在十個工作日內,將賠付款項打入車主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