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左轉被直行車撞了誰的責任?左轉車輛與直行車輛相撞責任劃分
左轉被直行撞了具體的責任劃分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也就是說需要根據交警勘察現場情況之后得出的結論在最后出具的事故責任書而定。而交警劃分責任是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首先兩方車輛進入同一車道時,左轉車輛需要禮讓直行的車輛,然后直行車通過后轉彎車輛才可以進入車道,要是在這過程中左轉車輛沒有停車或減速讓行,最后發生事故的話就由左轉車負責。但是,如果直行車輛也沒有減速通行,那么直行車輛也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當然了,要是行駛過程中左轉的車輛已經行駛到一半的時候,那么直行車輛需要讓左轉通過,不然發生交通事故以后直行需要負責。
其次就是綠燈的時候直行車輛通行,這時候左轉車輛需要讓行,不然發生事故左轉需要負責。
最后就是如果十字路口沒有交通信號燈或者是交警指揮的道路口,左轉車輛應當讓直行車輛。除非左轉車輛已經轉彎過去一半,否則就是需要直行讓左轉。總得來說不管是如何讓行,一切的前提就是需要在路況安全的情況下讓行即可。并且所有的車輛都需要禮讓行人先通過,不然就會有處罰。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諒解書是否有刑事責任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諒解書也是不可以免刑事責任的。交通事故的責任人及受害人進行賠償之后取得了諒解,拿到了對方的諒解書,只是可以起到減輕刑事處罰的作用,但是如果交通事故情節是比較嚴重的,檢察機關還是會對嫌疑人提起訴訟的。
在交通事故中致人死亡取得了諒解書之后,也就是說事故中的雙方已經達成了和解協議,那么公安機關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如果是交通事故中犯罪的情節是比較輕微的,那么這種情況一般就不需要判處刑法,也就是不會起訴,可以對被告人從寬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規定,而導致出現的重大交通事故,導致他人重傷或者死亡,還有就是公私財產遭受了重大的損失的情況,一般是會處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是交通事故之后出現逃逸,或者是有別的情節比較惡劣的情形,那么會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逃逸過程中導致人員死亡,則會處以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簡單來說就是一些情節比較輕微的刑事案件,如果雙方能夠和解,那么就有可能會免于刑事的處罰。但是對于交通肇事罪,這種情況是屬于公訴案件,在定罪證據已經比較充分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需要努力爭取受害家屬的諒解,這樣對自己的量刑來說是比較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