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現場,是指發生事故后至現場查勘前,沒有發生人為或自然破壞,仍然保持著發生事故后的原始狀態的現場。這類現場的現場取證價值最大,它能較真實地反映出事故發生的全過程。
(2)變動現場,是指發生事故后至現場查勘前,由于受到了人為或自然原因的破壞,使現場的原始狀態發生了部分或全部變動。這類現場給查勘帶來種種不利因素,由于現場證物遭到破壞,不能全部反映事故的全過程,給事故分析帶來困難。出現變動現場的原因有如下幾個:
①為搶救傷者或排除險情而變動了現場的原始位置。
②執行任務的消防、救護、警備、工程救險車,肇事后因任務需要駛離現場。③過往車輛和行人及現場圍觀群眾。④自然原因(刮風、下雨、下雪、日曬等)。
⑤主要交通干道或繁華地段發生的事故,需及時排除交通堵塞而移動肇事車輛及相關證物。
⑥偽造和破壞現場。當事人為了逃避責任或進行保險詐騙,對現場進行破壞和偽造。這類現場事故狀態不合常理,不符合客觀規律。
⑦恢復現場。恢復現場有兩種情況:一是對上述變動現場,根據現場分析、證人指認,將變動現場恢復到原始現場狀態;二是原始現場撤除后,因案情需要,根據原現場記錄圖、照片和查勘記錄等材料重新布置恢復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