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賠中誤工費怎么判罰
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向受害人支付的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當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傷,導致無法正常工作,而減少收入的,應當由責任方賠償受害方誤工損失。
根據《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總而言之,誤工費的賠償,雖說重點是誤工費數額的計算問題,但是真正的難點卻是在于舉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