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交通違章申訴是車主對違章判決不服的情況,那么交通違章申訴有哪些步驟呢?交通違章有效期有幾天呢?針對這個問題,以下就是XPEL小編為您整理的交通違章是什么意思的相關內容,想要了解更多關于交通違章是什么意思的知識,跟著XPEL小編一起看看吧。
一、交通違章是什么意思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
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準隨意占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二、交通違章申訴有效期為幾天
交通違章期限是規定的違章處理有效期
1、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一般來說,違章后15天內就可以在網上查詢到違章情況,交警部門可以給你發送信件,但只要15天內在網上可以查,就不受一個月的限制了。
2、繳納罰款的時間是受到信件的15天內,一般交警發的都是掛號信,是可以查到你收到信件的時間的。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法條規定
第五十二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
2、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非本轄區機動車駕駛人給予暫扣、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應當在作出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將機動車駕駛證轉至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違法行為人申請不將暫扣的機動車駕駛證轉至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應當準許,并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注明。
第五十四條對違法行為人決定行政拘留并處罰款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違法行為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繳罰款。
三、交通違章申訴程序有哪些步驟
1、被處罰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警告、罰款裁決或者公安機關拘留裁決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向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提出申訴,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訴后五日內作出裁決;不服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裁決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被處罰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吊扣駕駛證裁決的,可以在接到裁決書后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或者主管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一次,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主管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后五日內作出復查決定。
3、對交通管理處罰不服、超過期限提出申訴的,或者事后對當場處罰決定不服提出申訴的,可以作為人民來信來訪處理。
4、電子眼違章的復議:把行車證復印一份,在背面填寫“復核審請”;
內容為:車號、違章時間、違章地點、復核理由、撤消要求、審請人、聯系方式、審請時間。
然后,把復核審請送到當地的交警大隊,提供不是你的車輛發生交通違法行為的證據,如果能排除,交警部門會為你消除違法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