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的牌照是車管所發放的,如果牌照有任何破損情況的,一般都是要及時地補辦,在這段時間之中上路行駛的可以辦理臨時通行牌證,那泉州什么時候可以辦理臨時行駛車號牌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關法律知識,XPEL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泉州辦理臨時行駛車號牌時間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泉州臨時行駛車號牌辦理材料
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和復印件;
2、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3、屬于未銷售的機動車和因軸荷、總質量、外廓尺寸超出國家標準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的特型機動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4、屬于購買、調撥、贈予等方式獲得機動車后尚未注冊登記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來歷證明,以及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5、屬于進行科研、定型試驗的,還應當提交書面申請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6、屬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單位工作人員)代理的,還應提交機動車業務委托書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三、泉州臨時行駛車號牌辦理依據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2.《機動車登記規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24號)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輛管理所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
(一)未銷售的;
(二)購買、調撥、贈予等方式獲得機動車后尚未注冊登記的;
(三)進行科研、定型試驗的;
(四)因軸荷、總質量、外廓尺寸超出國家標準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的特型機動車。